近日,长短视频版权之争有了新进展。10月26日,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《云南虫谷》案作出一审判决。
法院认为,抖音平台上有大量用户对涉案作品实施了侵权行为,虽然抖音采取措施减少了侵权作品的数量,但侵权行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。
抖音因此属于帮助侵权,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、过滤、拦截相关视频,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240余万元。
本案于2021年10月8日由法院正式受理,并由副院长姚建军亲任审判长。案件开庭前,腾讯公司变更诉讼请求,将索赔金额上升至9000万元。
抖音抗辩称:相关视频为用户自行上传,平台用户数量众多,抖音不可能对海量信息进行实质审查;且根据法律规定,抖音平台仅提供信息网络存储服务,没有内容审查义务。平台已经提醒用户上传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,并履行了通知删除义务,故不构成侵权
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类型、制作成本、知名程度、被告侵权行为性质、可能获益等因素,法院酌定腾讯因侵权行为遭受的经济利益损失为平均每集200万元、总计3200万元,并要求抖音支付腾讯42万余元的合理维权费用。法院还在判决中指出,本案不适用于惩罚性赔偿。
对此,抖音相关法务负责人表示,将对本案提起上诉。